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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0:33: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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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3525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202305024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项目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3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相关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采购人邀请3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资料);

2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满足应答文件第二册第一章《应答承诺函》第8、9、10、11条的要求(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5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

方式:线下

售价:免费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5259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52593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到谈判现场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文件。开标前必须到达并签到,供应商缺席谈判的,按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身份证明文件指被授权的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以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被授权的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不是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列明的可以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授权其在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红岭北路1056号

联系方式:0755-25860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刘工 0755-82239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5-82239956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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