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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关于向深圳嘉联天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14:58: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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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嘉联天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罗税 通[2024]47200号),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15      

深圳嘉联天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罗税 通[[2024]47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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