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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权利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11:2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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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440300306027214G):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深圳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440300306027214G)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权利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4     

深圳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深圳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知权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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