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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8:04: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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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440301708526139)等纳税人: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440301708526139)等80户纳税人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催告书书公告送达清单(20250702)

          公告送达催告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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