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本级机构职能信息 > 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6:41: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翠竹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南湖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桂园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东门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