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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17 17:17: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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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1-01107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1-17 17:17
关键词 废止日期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翠竹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南湖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桂园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东门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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