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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5:00: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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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1707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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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12-15 15:00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市罗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比对分析业务流程,全面梳理涉税事项,推进同类归并、关联整合,有效落实“一厅通办”“一键咨询”要求。落实取消20项证明事项的后续工作,完善审批规范化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征管质量数据化管理机制,组建业务数据应用联合团队,加强数据管税能力。打通事前、事中、事后三大风控环节,风险管理质效有效提升。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在全市税务系统首创“大服务”工作模式,通过职能合并、业务精简、流程统一、前台重塑以及“全预约”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体验,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运行。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清理等管理流程和标准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新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和标准。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有序落实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文件清理工作,对征管体制改革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原则,提前把握和预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二是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促进合法、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执法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促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二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贯彻落实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推广使用“进户执法备案系统”,提升进户执法管理水平。三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督促过错问题整改落实。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采取会前学廉、积极参加“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巡回展览等多种形式,打牢廉政基础。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内控大家谈”专题征文活动。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多元化的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对涉税纠纷苗头和隐患及时研判,制定应对措施。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成立应诉工作小组,依法开展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其他涉税纠纷,复议、应诉及涉税纠纷解决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告示牌、宣传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税务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各类税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社会中介管理、服务和培训,有效发挥辐射效应。四是促进税收社会共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纳税信用评价有关规定,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设置专门的法制部门,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按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强化法律顾问管理,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二是落实税收法治建设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细化法治建设绩效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工作。

2018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市局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9年是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第一个完整年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税收法治共建环境,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我局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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