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务实创新、克难奋进,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自觉把税收工作放在法治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严守依法征税红线,保障税费收入。2020年全年直接组织税收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13.5%。组织社保费收入49.91亿元,非税收入25.25亿元。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主动作为,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2020年为1946户次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纾困助企、保障民生、经济复苏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小步快走、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全市首推税源管理窗口化工作。打破按事项分类、按管户受理的多层级、职能化组织架构,简化业务分类、重塑税源管理业务办理机制,大幅减少接触环节,有效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清理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报告制度,广泛收集和掌握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反馈税种征收政策、减免税政策及征管措施等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用法律顾问,积极培养并使用法律专业人才。法律专业人才和公职律师深度参与行政复议、涉诉案件应对、采购合同签署等工作,有效服务重大行政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准确理解并严格落实《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程序正当,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设标准化税务约谈室,配备现代化执法记录仪,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序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强化风险管理,立足大数据对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控。开展“守护2020”系列行动,创新建立“四假”风险纳税人快速阻断机制。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
完善守法诚信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实施税收白名单制度,对信用评级为A级且满足相应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优先便捷服务。发布1273户纳税信用“3连A”纳税人名单,为其提供优先服务措施,强化正向激励。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对涉嫌偷税、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立案处理,完善管查互动工作闭环,提升管查互动工作质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权力内部制约监督。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指标建设和重点风险核查整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明确财务从严管理事项清单,加强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进一步降低财务日常管理风险。强化纪律作风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抓早抓小。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人大政协问政,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邀请11名来自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的人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办公区设置举报信箱。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依法及时处理和改进工作。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持续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管理责任下沉,切实推动 “一岗双责”。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检视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归属,通过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所涉争议均妥善处理。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教育、调节和疏导,解决好合理合法的诉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年收到信访诉求共计55件,已妥善办结51件,正在办理4件,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在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罗湖频道和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层政务标准目录。
做好办税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办税指引、“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等,提供二维码扫描下载办税操作指引。
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工作制度化提升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统一网络申请入口,提供依申请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功能,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全年新收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辅导培训共16场,累计培训纳税人近3000人次。结合政策热点丰富宣传培训内容,提升宣传辅导时效性和实用性。定期开展新办一般纳税人、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办税基础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和办税效率。
强化多方合作,开展个性化宣传辅导。加强与区金融服务署(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署)等相关管理部门合作,联合市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等重点行业协会,以及深圳市人民医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开展定制化专项培训,结合行业特点和纳税人涉税需求,定向宣讲相关政策及办税流程,注重解决实际疑难问题。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设。做好信用评价任务下发、信用评价结果确认、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纳税信用补复评等工作,及时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并分析辖区纳税人信用评级的结果,为信用补复评及修复工作提供参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持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2020年共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活动11次,学习内容涵盖立法法、行政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内容。突出学用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重点讲解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等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力度。组织法律兴趣小组,小组成员深度参与会前学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专业课题等工作,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法制人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在组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设置“税收法治建设”指标,重点考核“三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应对情况,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推进法治工作中“指挥棒”的作用。
加大违法行政监督力度。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开展党廉知识测试,张贴廉政宣传海报,广泛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参加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围绕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梳理潜在风险,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021年,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