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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7:38: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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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4-00265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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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3-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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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罗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稳步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在新的征程上以法治保障推进税收现代化。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委带头学,党员深入学,青年跟进学,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化解矛盾争议的能力与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推进组织收入工作。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征收过头税费。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意识,持续关注宏观形势、政策变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辖区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信息交流,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有效提高收入预测的精准性,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各项组织收入举措。

切实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谋划部署,制定精准推送策略,按照“四个有人管”要求,以任务清单方式精细划分推送事项和推送范围。分析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信息,预判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依托征纳互动平台、数电票可视答疑上线与直播工作、12366等线上渠道和政策宣讲会等线下活动,开展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式”政策推送服务,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直联点,用好问题快速收集、快速反馈工作机制,做好问题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分类分级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内部风险横向传导工作机制,广泛收集和掌握执法一线在税收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积极反馈意见建议,为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税收政策优化修订提供有益建议,全年共提供政策执行反馈意见3次,政策执行专题报告1次。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上线“税费服务体验师”中小企业服务月专项体验活动,由纳税人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组成的体验官们对区局涉税服务办理进行深度体验,共计13人次参与,收到有效反馈6条。

落实信用管理,强化信用意识。做好纳税信用政策宣传工作,制作相关提示提醒,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深税、短信及微信群组发送重点纳税人共7863户,推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疑难问题,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法制审核等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做到民主决定,综合施策。在重大税收决策过程中,积极咨询公职律师、顾问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意见,保证法律专业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治税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跟踪区局子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优化和调整,定期提醒责任部门发布、更新行政执法公示项目,保证公示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优化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以集体方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修订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流转高效,有效防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律风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质量,有效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处罚各项法律规定,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程序正当。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准确理解和把握适用条件,保证执法尺度更加精确统一。全面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不得变相扩大或者缩小“首违不罚”适用范围,对于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要主动作为,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确保“应享尽享”,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要求,切实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针对现行税务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办理时限,全年未发生超时的情况。

常态化建立案例讲评制度。以现场讲评和书面讲评相结合的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税务执法典型案例讲评,从典型案例中查找执法短板和弱项,实现以案释法、以讲促学,推动执法人员筑牢依法治税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参加市局2023年度公职律师集中轮训工作,积极承接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实战能力。参加市局模拟法庭观摩和“律税沙龙”活动,组织“律税人”参加市局税收法治专项工作,增强综合法治素养。在市局“律税人”团队先进个人表彰中,1人荣获嘉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区局党委承担安全稳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技术运维、物业等第三方人员管理工作,抓好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加强财务室、档案室(库房)、保密室以及计算机库房等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制度,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七、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围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建设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矛盾不上交,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建成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依托疑难协调处理中心,组织业务骨干、疑难专家等成立工作专班,以服务促化解、以整合夯基础,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科门诊服务”,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坚持普法理念,着重在事前、事中调处纠纷。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听取行政复议申请人意见与诉求,对申请人进行纳税辅导与政策解释,共同寻求解决问题途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优化投诉检举管理工作,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专人负责涉税违法投诉、检举处理事宜,严格按要求办理各项投诉检举案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岗人员案件应对能力。加强风险分析,定期召集部门联席会议,对疑难检举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形成工作合力,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风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全面深化纪检监督力度。围绕“四风”问题和损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切实发挥好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法规定和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加强思想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编辑廉政教育专栏,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区纪委监委莲塘教育基地,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全方位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引,依托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领域,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合理配置内控岗位,开展内控信息化专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内控工作意识和工作效率。全程跟踪内控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强化疑点扫描与任务分派,对应享未享纳税人及时辅导享受,对违规享受纳税人及时提醒更正,以信息技术助力政策落实到位。

持续优化“自助办、到窗办、远程办”等多种办税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广度和深度。全市首推“解非”套餐再升级,推出“解非一键出单”智能小程序,大幅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跟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行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强化内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将执法资格考试、行政许可审批等重点法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考评,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税务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之间工作资源尚未有效整合,协同共治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征收,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解决机制,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法治保障,践行为民宗旨,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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