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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8:09:48来源: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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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按照深圳市税务局和罗湖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发布时效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突出重点,服务工作大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大厅等途径,对本机关主要职责、执法人员清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

(四)加大力度,提升公开能力。注重发挥局内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各项公开服务更便民利民。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业务培训,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54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0

13284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74.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2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丰富和扩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力量薄弱,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本机关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受理、登记、审查、审核、发布、归档等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规、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建立线上、线下协调推进,不同载体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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