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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7:38:56来源: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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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便民性和及时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本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罗湖频道等平台,及时向纳税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和税收政策。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7条,通过“深圳罗湖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稿件18篇,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9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申请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结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优化网站公开申请、申请查询等服务功能,畅通公开申请渠道,落实办理规范要求,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申请效率。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期给予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1件,占比为50%;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件,占比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依托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重新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统筹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发布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保障,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规定时间发布各项信息公开事项和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进一步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及时跟进意见建议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本机关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度,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参考借鉴其他单位优秀经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完善本机关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协调各相关科室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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