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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观湖税务所周转房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0:53: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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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观湖税务所周转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4-10CCP4591)进行竞争性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观湖税务所周转房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35.1万元;单价:人民币60/平米/,;

三、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租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观湖税务所周转房要求位置在龙华区观湖税务所周边3公里以内,面积不高于650平米。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属于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监管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五、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采购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文件。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0311日至20240318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下载采购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陆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

(三)方式:在线下载,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其他事项:

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网上报名流程,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报名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并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的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在评审环节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将“五、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3200930分(北京时间)。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36开标室

九、评审时间:202403200930分(北京时间)。

十、评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13开标室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信息技术服务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执行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答疑事项:2024231818前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采购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先生0755-2101021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锦绣鸿都大厦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

联系方式:罗杰诚、聂玉珍159868290781992879709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罗杰诚、聂玉珍

联系电话:159868290781992879709

电子邮箱:nieyz@sztc.com

4、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用于支付报名费)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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