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及发票管理的印制计划、保管、供销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民治税务所。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依纳税人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大浪税务所。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依纳税人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观湖税务所。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依纳税人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
福城税务所。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依纳税人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审核办理;负责生产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