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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6月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及征缴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18:27: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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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社保征收业务系统将于6月下旬暂停服务。现将20246月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及社保费征缴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申报截止时间

本月单位参保、员工增减员、社保险种变更、缴费工资变更等业务申报截止时间为61324时,请用人单位及时申报,6140时之后申报视为次月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延缴人员等个人缴费人员,如需于6月开始参保并缴费,请于620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并申请缴费。

二、缴费时间安排

(一)用人单位缴款时间安排

用人单位本月应于6月16日9:00至621日12:00期间(如遇数据延迟,请于17日起登录查询)通过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深税小程序或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等渠道办理自助缴费,具体操作请查阅附件。

(二)个人缴费人员缴款时间安排

6月17日至6月20日批量征收本月个人缴费人员社会保险费,请个人缴费人员确保6月17日前已签订有效扣款协议,且协议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以便批量扣款。如需自助缴费,请于62018:00前操作,具体操作请查阅附件。

三、温馨提醒

(一)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部分渠道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暂停,包括:指纹认证系统、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刷脸”认证渠道(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支付宝等)。

(二)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单位或个人无法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可前往社保大厅柜台办理,或在系统恢复后网上办理;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刷脸”认证渠道(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支付宝等)工伤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暂停。

(三)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失业人员将无法通过“深圳社保”“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等市网办平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通过国家、省网办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同时失业保险金审核时间将延长,系统恢复后将尽快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过国家、省网办平台(或短信)进行反馈。

(四)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因医疗保险费暂时未到账导致就医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在系统恢复后申请缴费,缴费到账后前往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社保征收业务系统暂停服务及恢复的具体时间请留意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后续对外公告。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惑,请致电12333或12345。

特此通知。

附件:应缴费额测算及自助缴费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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