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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26 16:35: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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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1-01107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1-26 16:35
关键词 废止日期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工作;承担纳税申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大企业管理和出口退(免)税管理。负责管辖除税源管理二科所辖企业以外的总局千户集团企业及成员企业、按市局标准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及成员企业、区局定点联系企业、上市公司、区局集中管理集团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纳税服务、数据管理、风险程度测试指标建设、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和经济分析工作;负责生产型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桃源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粤海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南头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西丽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沙河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反避税、非居民跨境税源等国际税收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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