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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55: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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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南山频道等平台,及时向纳税人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6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03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申请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结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优化网站公开申请、申请查询等服务功能。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公开。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南山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的职能信息、执法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定期评估查并实时更新规范和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四)增强日常公开监督保障。落实落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信息发布最新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政务公开列入日常工作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扎实、灵活、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2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确认违法1

0

1

0

0

驳回诉讼请求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在统筹协调性和上下联动性略显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参考借鉴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南山频道等平台,及时向纳税人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6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03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申请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结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优化网站公开申请、申请查询等服务功能。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公开。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南山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的职能信息、执法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定期评估查并实时更新规范和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四)增强日常公开监督保障。落实落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信息发布最新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政务公开列入日常工作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扎实、灵活、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2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确认违法1

0

1

0

0

驳回诉讼请求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在统筹协调性和上下联动性略显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参考借鉴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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