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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02 14:59:48来源: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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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1-01112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事业单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2-02 14:59
关键词 废止日期

1.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承担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业务运维;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本单位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区税务局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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