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坪山区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根据深圳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收减并重,全面服务“六保”“六稳”大局。2020年,坪山区税务局组织税收收入111.75亿元,同比增长5.1%;征收社保费13.23亿元,非税收入4.2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率、缴费率继续保持100%;落实各项新增政策减免税费8.43亿元。一是加强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实施房地产企业网格管理,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互联互通,做好大额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土地使用权契税的入库,积极争取增值税调库指标。二是加强税收分析。组建“税收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撰写高质量税收分析报告9篇,其中3篇报告被市局采纳刊发,1篇得到李勇区长批示表扬;配合市局完成2项课题研究和报告,其中1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三是落实优惠政策。为4157户企业办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的增值税免税项目4471万元;为11户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办理增量留抵退税1708万元;为37户直接捐赠企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1856.92万元;为11户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落实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额2.09亿元;为796位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税额499.44万元;为204户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44亿元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政策法规人才的法律意见。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优化、协调、效能”新六字要求,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量好税收执法“刻度尺”。坚持全面依法治税,建立“三项制度”联系人制度,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妥善处理举报案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区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深圳市唯一获评的基层单位,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评的基层税务机关。二是划好基础管理“坐标轴”。完成个人所得税首次年度汇算工作;加强出口退(免)税审核工作,审结出口退(免)税4151户次,审结免抵税额23.21亿元,应退税额58.72亿元;按期完成出口函调任务,收到核实函件138户次,已复函122户,回函率保持100%;严格做好文书审批工作,超限量领购发票审批数量同比下降47.3%,文书审批无逾期、无投诉、无举报。三是建好风险管理“防火墙”。连续五年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守护行动”;开展“走出去”企业清册核实工作;对108户关联申报企业展开反避税核查。全年开展风险任务171批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6919.5万元。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成立了自查工作组,将自查分工表进行细化,责任到科、定点到人。一方面,完成好规定动作,对下发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另一方面,做好自选动作,依托内控平台,定期对疑点数据进行扫描,对新增疑点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核实,确保每一户纳税人应享尽享。创新“业务廉政双点评”工作规程,制定“业务廉政双点评”管理办法,定期随机抽取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从执法备案、着装规范、文书出具、政策表述等方面进行评分,从廉政和执法两个角度发现并纠正执法问题,不断改进进户执法工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局门户网站、“坪山税务”公众号、“纳税人之家”、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及公告栏等,及时主动公开涉税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人回应。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45条,其中区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592条,其他通过大厅等公告栏公开信息15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控制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权限,强化网站管理人员管理和教育,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坚持全面依法治税,及时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区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向纳税人发布本机构职能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内容。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一是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为62户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供“发票直通”的优先审核服务,推行出口退(免)税“不过夜”审核,对所有申请延期申报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利用纳税人学堂、新浪网等渠道,开展17场政策云直播,点击量达15.5万余次;制作《小易办税记》《清风行动》等融媒体作品,点击量达20.3万余次。二是更高质量打造办税服务厅“安静工程”。成立“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专班”,启用满意度跟踪评价系统;参与建设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打造集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咨询辅导中心及自然人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纳税人之家”。区局网上办税率超过94.5%,预约办税满意率、12366热线满意率均达到100%,纳税服务投诉数量同比下降64%。三是构建税收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重点税源分级分片联系制度;联合区委统战部选聘纳税服务体验员,与区工商联(总商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出“暖企”六条;联合区群团工作部开展政策宣传云直播;为7家首批“白名单”涉税服务机构提供直联机制、快速响应等六项便捷服务;与综合保税区建立“3S”纳税服务平台,助力中芯国际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项目加快落地。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推进人才培养“育林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培养三年规划,不断培养尖兵人才。一是积极做好尖兵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尖兵人才”展示大赛暨微创新大赛,组织参加“数字人事+智税人才”平台活动,成立区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参加“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全年新增通过在职研究生考试6人次,“岗位能手”人数累计达到16人,“三师”人才累计达到20人次。二是严格做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疫情期间人员情况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完成区局事业单位岗位套转;规范开展年终测评、“一报告两评议”;不断提升数字人事“两测”以及结果运用水平。三是深度做好干部关怀和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纽带作用,不断完善编译小组、创新小组等;联合比亚迪等企业举办演讲比赛;加强对离退休老干部的关心关怀。全年两名干部获得“岗位能手”称号,两名干部荣立市局专项工作“三等功”,四名干部获得市局专项工作“嘉奖”,团支部获评深圳市和市局双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法制科被授予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多名青年干部荣获市级、区级、市局“五四”表彰,一名干部获评区“三八红旗手”。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党委书记当好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服从服务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和税收现代化建设大局。严格履行党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党委纪检组全年组织会前学廉26次,严格把关党委会重大议题研究;提前介入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全年出具廉政意见函9份;持续打造“坪税清风”廉政工作品牌,强化“三个转变”,用好“四种形态”;利用“说情干预记录制度”,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加强纪检监察一体化管理,构建“大监督”格局,不断完善基层税务监管体系;加强与坪山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络;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
2021年,坪山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的总体部署,围绕市局“十四五”时期“五个率先”的思路以及2021年十大工作任务,按照“系统、集成、优化”六字要求,从“理念、制度、技术、人”四个方面的“现代性”出发,完善“四个机制”、争取“四个突破”,努力确保坪山税收事业“十四五”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完善执法理念创新机制,争取法治税务建设取得突破。发挥坪山区局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优势,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坚持依法治税、守正创新,推进精确执法,努力在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