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税收改革和税收法治要求,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打造效能税务和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构建严管体系,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深圳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讨论,党委书记常态化讲课,强化“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组织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落实“领航红旗党支部”选树工作、“一支部一项目”业务攻坚机制,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持续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扛牢主责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确保收入质量不出问题。持续巩固税源培植优势,抓实税费基础管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持续巩固优势税源,培训成长税源,呵护新兴税源,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税收预测、发展动向等情况,重点关注企业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及时为辖区重点税源企业纾困解难。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益企聊”税企互动平台,开展税企座谈2期,现场解决企业诉求4个;持续优化“政策找人”机制,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短信616.58万条,智能外呼19.4万通;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依托纳税人学堂开展政策云直播43场,直播点击量达3.8万人次。创新“1+1+N”税费服务模式,率先全市联合街道打造第一个党建共建税务服务站,实现建议高频税务事项就近办;打造“6+3”产业集群服务专区,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一窗通办”等服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统模式”改革,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建立完善“项目+团队”攻关机制及会商机制,建立前台窗口、12366直连统筹部门“前端+后台”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区社保分局、区医保分局制发应急预案,联合区政法委、区宣传部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争议解决及舆情防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深化税收规范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及时清理失效、废止文件,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4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循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审议重大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程序。加强税务重大执法决定决策执行和评估,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核口径,用好公职律师和政策法规人才团队,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把关作用,完成合同、执法文书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务行政权力运用。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新旧基准平稳衔接适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非强制性执法等制度,加强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大重点监管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加油站、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提升增值税发票源头治理效能。开展新注册数电虚开、新迁入空壳企业虚开及研发费加计扣除等风险核查。实施出口退税日常审核与调查评估分离机制,强化权力制衡;厘清日常审核与风险管理边界,加强外贸出口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分析,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与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沟通协作,完善应急处突和舆情管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防。走访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持续开展办公楼、食堂、机房等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AED等急救培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优化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
七、完善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明确新复议法要求,开展一系列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培训活动,深入研讨代表性复议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复议应对情况,总结经验;邀请区社保局开展新法下的社保复议案件应对培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运作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针对辖区疑难复杂、征纳矛盾较大的涉税事项,调解中心提前介入,运用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导、辅导相对人,逐一化解征纳矛盾点,维护涉税合法权益。
八、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强化监管合力。与司法、工信部门签署《深化合规建设合作备忘录》,构建合规共建体系,深化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监管模式,建立“人盯户”式网格化服务机制。开展企业补申报“有税款无滞纳金”等四方面专项整治,推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持续深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发票管理工作机制和内部制衡。
(二)完善严管体系。深入贯彻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要求,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内控监督为抓手,利用大数据主动开展内部流程风险扫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防微杜渐。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月、廉政警示教育及典型案例剖析,组织干部到区法院“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开展“六个一”家庭助廉活动,做好干部监督任职、经商办企业自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三)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优势,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9条。对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登记、审查、办理、回复、归档,严格遵守各流程办结时限,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定期清理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清理替换时效、过期执法信息。
九、强化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探索征管新模式。持续优化“坪山智创”,整合扫描、内控管理等八大模块功能,形成欠税管理、登记管理等扫描指标,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时监控。做好“数电发票”推广扩围,开票金额占比居全市首位;依托智税智慧监控中心,成立非风险类任务统筹运营团队,提升任务统筹应对质效。
(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加强与财政、工信、投署、住建等部门的信息交互,深化产业税收共建共治机制;与区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建工领域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与区城管部门、区6个街道办研究违规占用农用地耕地占用税征缴数据交互模式,探索违规占用农用地耕地占用税征缴事宜。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全面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发挥我局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长效机制,组织领导班子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实施人才“强基”三年计划,开展“五管”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干部实务操作和税源掌控能力。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宪法学习周宣传、民法典专题学习等活动,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总体水平。
2025年,坪山区税务局将在坪山区委区政府、深圳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为服务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化税源培植巩固,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力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税务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税务执法精确性。三是深入推进税务执法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执法监督和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