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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2:34来源:坪山税务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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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深圳市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税收政策解读,优化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透明度,助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区局门户网站、“坪山税务”公众号、“纳税人之家”、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及公告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涉税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人回应。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45条,其中区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592条,其他通过大厅等公告栏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申请、受理、转办、答复流程和办理期限,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明确部门分工,理清工作责任,由信息公开专岗负责登记受理,由法制科负责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接收并办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控制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权限,强化网站管理人员管理和教育,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坚持全面依法治税,及时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社保费征收划转等方面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发挥区局门户网站优势,及时发布更新本机构职能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全面核查机构联系电话更新维护情况,确保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正常接听;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绩效为抓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0

    2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45

      18147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门统筹力度不够、专业人才不足、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探索运用微视、抖音等传播方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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