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夯优控”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坪山频道”,借助办税服务厅、新媒体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相关税收政策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服务专栏,及时公开“一厅联办”“两代表一委员”税务工作室、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政府采购项目、税费政策优惠指引等最新税务信息。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9条,其中区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3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200条,通过大厅等公告栏公开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税总办发〔2020〕35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受、登记、办理、审核,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登记处理,对重要事项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判,确保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面对面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提升群众满意度。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均在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规范管理门户网站。拓展融媒体传播渠道,持续推出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宣传水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明确指引,便于税费红利直达快享。
(四)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作为执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压力将不断加大。目前,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干部短缺,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不足,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现状亟需改进。针对该问题,本机关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沟通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保障公众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