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工作;承担纳税申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千户集团”企业、本系统列名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第三税务所。负责辖区注册地址托管在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四税务所。承接税务总局、市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有关业务创新、试点等工作;承接税收风险管理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应对等工作。
蛇口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退税企业管理。
招商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退税企业管理。
南山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退税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