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深汕区局”)紧紧围绕深圳市税务局和深汕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努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现将2020年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汕区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等制度,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法治税务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把法治思想融入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收税费。严格落实“四个坚决”,做到依法收税,应收尽收,加强组织收入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把握组织收入节奏,确保税收与经济相协调。2020年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9.66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税收收入8.64亿元,同比增长23.5%;非税收入0.21亿元,同比增长7.9%;社保费收入0.81亿元,同比下降15.1%。
(二)依法发挥税收税收职能。落实“四力”要求,坚持把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号工程来抓,健全优惠政策落实常态化机制,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培训活动,让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把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
(三)切实保障依法履职。成立专职审批业务部门,明确前移事项及税务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加强征管事项前移及审核审批事项相关政策及业务流程学习,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推行权力清单,自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确保税费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合法、有效,为税费征管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全面开展制梳理,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快税收执法管理和行政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基础,重新梳理和编制深汕区局各类制度8大类33项,切实保障管理统一规范、执法衔接有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新修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人事、经费、基建、大宗开支等重要事项,严格经过集体讨论决策,进一步促进了班子决策的民主科学,形成良好议事氛围。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择优聘请深圳市优秀律师4名,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有关涉税法律事项在决策之前引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2020年法律顾问团队为涉税争议、对外合同签订等重大决策事项累计提供专业服务22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三)加强重大决策责任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会议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及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公示提醒,精简人工公示事项,确保公示按时、准确、安全。制定《深汕区局执法音像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管理办法》,在下户检查等税务行政决定中进一步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办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1件。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征管信息系统衔接,对违法程度进行细化、量化,压缩处罚空间,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管理。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常态化监督、全程监督。健全以党委全面监督为统领,纪检监督为主干,机关党委、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等职能部门内部监督网络。开展巡访整治,围绕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责任部门推送问题清单,推动整改。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优选7名党政类和企业类特约监督员,切实加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现金税费征缴等方面的监督。保障信访和12366接收纳税服务咨询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畅通无阻,2020年,深汕区局未接到有关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积极鼓励法制岗位人员参与行政复议、诉讼学习培训,提高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的能力。前置化、多元化处置税企矛盾争议,主动向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减少纠纷,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畅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发挥局长信箱、服务投诉等渠道作用,认真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做到咨询、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0年,咨询受理纳税服务办结率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4项164条信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4项166条,行政处罚7项2806条信息,政府集中采购1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和税务网站建设,依托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功能,以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税收服务等内容,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主动提供“点对点”税收政策辅导,通过电话和实地全年走访纳税人共2000余户次,占管辖纳税人近50%。联合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海丰农商银行开展“便民办税送春风,银企互动助复产”活动,发挥“银税互动”普惠效能,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规范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做好涉税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和执业质量监管,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二)增强公民税收法治观念。开展税法进校园、税宣进企业、优惠政策线上线下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税收法律知识。2020年,累计向深圳市税务局和深汕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报送信息超过30篇,在《中国税务报》《经济日报》等重要媒体报道超过40篇,拍摄制作税宣视频、动漫等融媒体作品3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上下联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单位授课,2020年区局共计举办9场法律及税收业务相关培训,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法规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认真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对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工作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从事执法活动。在2020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中,深汕区局11名工作人员参考,全员通过考试。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结合公职律师制度与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选配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法制岗位,与法律顾问单位共同办理法律事务,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等考试,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人员工作调整,及时调整和优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格局。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把宪法、法律法规等列入会前学习内容,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高度。健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制度,2020年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共10次,通过会前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