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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22:09:29来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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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1710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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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12-15 22:09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深汕区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把法治税务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并举,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构建完善和谐的依法治税工作机制。现将深汕区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注重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强化经济税收分析,科学预测,严密重点项目跟踪监控,把握组织收入节奏,确保税收与经济相协调。2019年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8.15亿元,同比增长15.6%,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和6.5万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按照深汕区局三定暂行规定,结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权责和岗位设定,研究编制权责清单,拟定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八大类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适用条件、裁量标准、追责情形,提高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始终把依法治税的理念纳入民主决策的全过程,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并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人事、经费、基建、大宗开支等重要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策,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进一步促进了班子决策的民主科学,形成良好议事氛围。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

择优聘请深圳市优秀律师4名,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有关涉税法律事项在决策之前引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2019年来,法律顾问团队为涉税争议、对外合同签订等重大决策事项累计提供专业服务18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加强重大决策责任落实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会议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发布),对违法程度进行细化、量化,压缩处罚空间,并按照裁量基准所确定的具体处罚基准作出处罚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管理。

(七)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

稳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按时落地。根据市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组建深汕区局“三项制度”落实领导小组,每月检查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的落实情况、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机制情况,推进权力公开、规范、依法运行。

四、强化权力制约的监督

(八)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聚焦“两个责任”,制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针对20项工作任务和42条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责任。紧盯会议、出差、公务接待支出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11个方面开展检查监督,督促建账整改。

(九)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贯彻执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搭建外部监督桥梁,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保障信访和12366接收纳税服务咨询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畅通无阻,2019年,深汕区局未接到有关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汕区局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立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地位,并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辅助,对“主动公开”类信息予以公开。组织做好40项税收执法事项公示工作,累计推送新闻等公开信息405篇。

(十一)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体系进行创新优化联动,突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的良好生态,推动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影响更加广泛。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上下联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19年共计举办2场内部法治培训,通过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十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规范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做好涉税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和执业质量监管,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加大纳税人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围绕减税降费等税收新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2019年累计在《中国税务报》《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人民网等各类媒体报道超过20篇,举办31场纳税人培训共1110人次,发放宣传折页3230份,张贴海报102张,与鲘门小学联合建设税宣教育基地,积极营造税收良好法治氛围。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禁止从事执法活动。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以及未取得执法资格税务人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五)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大力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安排法制科干部参与法律顾问事务办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十六)加强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深汕区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作用。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深入分析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落实依法行政的新举措,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建设。

(十七)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把宪法、法律法规等列入会前学习内容,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高度,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健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制度,2019年在依法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共10次,通过会前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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