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纳税咨询 |
标题: | (1)、2018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回复:合伙企业合伙人投入,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不缴纳出资印花税。(2)、目前在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只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并没有“合伙人资本”科目。那纳税人是否要交印花税呢?那纳税人季度申报财务报表要怎么来填写呢?因为税务局的报表没有合伙人资本这个会计科目?备注:我8-20有发过留言咨询,8-21日已回复过,我忘了点公开答案,所以我再重新发一次,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0-08-24 |
回复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因财务报表的格式由财政部规定,我局电子税务局无法修改表单格式及名称。不便之处,请谅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
回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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