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纳税咨询 |
标题: |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还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提交时间: | 2025-01-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
回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5-01-07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