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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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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

【申请条件】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事项包括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和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卷烟出口企业向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时,应先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然后将其《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转交给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税手续。

2.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已准予免税购进的卷烟,卷烟生产企业须以不含消费税、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出口企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卷烟生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税后,出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并直接寄送卷烟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3.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

卷烟出口企业(包括购进免税卷烟出口的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应在卷烟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 4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卷烟的免税核销手续

【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第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九)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第七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5 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六条第(二)


【办理材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

1

应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申请

2.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

各一份

2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1份

3.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及申报电子数据

1

2

出口发票

1

3

出口合同

1

查验后退回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购进免税卷烟出口的企业还需报送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1

委托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还需报送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2022年6月21日起开具的不再提供

1

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1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

3.纳税人可通过“非接触”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提交。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深税及其他“非接触”方式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

4.深圳市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企业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仅需报送系统生成的退(免)税证明申请电子数据,不需要报送纸质资料和凭证;办理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请时需要按要求提供纸质资料、凭证(原件、复印件、电子拍照件或扫描件等)

    5.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6.办理材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否(√)

【办理机构】

    全市企业到龙华区税务局办理。

    【办理时间】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核销纳税人办理时限:在卷烟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办理结束后,出具相应证明由纳税人签收,将核销数据反馈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

《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

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填表说明】

见相关文书表单中列示的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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