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清税等涉及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注销发行的,税务机关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注销纳税人发行信息档案。需收缴设备的,收缴纳税人UKey(免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三条、 第二十三条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第六条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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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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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领购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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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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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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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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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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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注销 |
清税申报表(注销申请表) |
1份 |
查验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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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3.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 办理材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否(√)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注销发行前,应事前办理空白发票的退回或缴销,以及采集已开具增值税发票数据。
4.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上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1)依法清税注销、终止纳税义务。
(2)减少分开票机。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需更换新型号防伪税控设备的,其旧型号防伪税控设备需办理注销发行。
5.纳税人当前使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生损毁或盗失等情况,若继续使用的,做更换处理,不再继续使用的,报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注销发行。
6.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UKey(免费)、税控盘、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收费标准】
UKey(免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视服务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申请表格】
无
【填表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