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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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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申请条件】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的 15 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第五十四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份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建筑企业总机构

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1

留存备查资料,申报时无需报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分支机构)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1份

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1

适用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1

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报送





注意事项:

1.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所有资料留存备报。

2.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4.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5. 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6.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7.留存备查资料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改由纳税人完整保存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 )否(√)

【办理机构】

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1.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申报期限为月份或者季度的自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必须连续进行,中间缺漏的属期要先补充完整,才能继续申报。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6.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7.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全部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按各省规定执行。

8.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9.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填表说明】

见相关文书表单中列示的填报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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