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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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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和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13 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48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否(√)

微信(税务局):是()否(√)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时限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所查询的涉税专业服务机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明细。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仅能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和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3.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仅能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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