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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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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申请条件】

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报送《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报告。

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方式分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A06243《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

2

归档

2

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1

归档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3.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 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电子税务局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   )否(√)

【办理机构】

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1.纳税人办理时限

欠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置不动产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

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具体下载地址)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填表说明】

见相关文书表单中列示的填报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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