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的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服务前需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登陆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地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sfw)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的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服务前需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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