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规定,现将深圳诚安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理行政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深圳诚安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合伙人或股东信息:
吕晓佳,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31120191144030906100;
刘俊奕,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0020463。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信息:
吕晓佳,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31120191144030906100。四、其他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古长乐,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74702830001;
邱梦龙,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30100050007;
段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50100170023。
如对上述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2401室。
电子邮箱:szmctaa@163.com
电话:0755-83878757、8387690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