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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诚安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理行政登记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15:41: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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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规定,现将深圳诚安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理行政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深圳诚安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合伙人或股东信息:

吕晓佳,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31120191144030906100;

刘俊奕,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0020463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信息:

吕晓佳,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31120191144030906100。四、其他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古长乐,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74702830001;

邱梦龙,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30100050007;

段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50100170023。

如对上述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2401室。

电子邮箱:szmctaa@163.com

电话:0755-838787578387690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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