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规定,现将和之诚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和之诚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
二、合伙人或股东信息:
钟文,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0086468。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信息:
钟文,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0086468。
四、其他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刘光霞,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SW00123365;
余前兵,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31120191144030874100。
如对上述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2405室。
电子邮箱:szmctaa@163.com
电话:0755-83878757、8387690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