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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已在工程地做了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现在深圳本地怎么做核销?
发布时间:2019-11-21 17:48:35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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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以前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已在工程地做了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现在深圳本地怎么做核销?
留言时间: 2019-11-11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请携带以下资料请往主管税务局办理: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还应提供相关完税证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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