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按国民经济类别划分,居民服务中的其他服务、宠物医院服务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
留言时间: | 2019-11-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的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因此,若您符合上述政策,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
回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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