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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20 17:00: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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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办理流程

基本适用情形

办理地点及电话

基本办理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咨询电话:12366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3.进入“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填写相关信息

4.该事项无需上传附报资料,直接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

5.核对信息正确后提交

6.确定提交成果后,按照提示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大厅办理后续业务

7.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上查询办理状态

二、详细操作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登录方式详见(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操作指引)

2.点击“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资料,纳税人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和企业声明人,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填写相关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必须填写份数、税额、逾期抵扣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税额所属月份,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下一步

接着填写申请表,将详细的抵扣凭证信息填写,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填写信息必须与上一步填写的信息相符

4.该事项无需上传附报资料,直接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

进入预览界面,核对信息

    5.核对信息正确后提交,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

    6.确定提交成果后,按照提示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大厅办理后续业务

7.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查询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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