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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7:33: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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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办理流程

基本适用情形

办理地点及电话

基本办理流程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2.需实名绑定企业。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咨询电话:12366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进入“填写申请表”,填写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

4.进入“选择办理方式”,点击“下一步”,跳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5.进入“上传报送资料”,点击“选择”或者“拍照上传”附报资料,完成以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预览提交界面。

6. 进入“预览提交”,核对信息无误以后,点击“提交”,跳转到完成界面。

7.进入“完成”,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

二、详细操作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登录方式详见下图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 进入“填写申请表

1)点击【增加】按钮可以增加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数据。

2)账户性质、行政区划等字段可以由下拉框选择.

注:当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的缴税账号标志为“是”且账户性质为“基本存款账户”时,退税账户默认标志为“是”。

4.进入“选择办理方式”,点击“下一步”,跳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

5. 进入“上传报送资料”点击“选择”或者“拍照上传”附报资料,完成以后点击“下一步”,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

上传附报资料,“拍照上传”需要安装“手机APP客户端”。

6.进入“预览提交”,核对信息无误以后,点击【提交】,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

7.进入“完结”,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

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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