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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发布时间:2021-04-20 17:29: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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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办理流程

基本适用情形

办理地点及电话

基本办理流程

1.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2.需实名绑定企业。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咨询电话:12366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3.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输入报验信息,点击“查询”。

4.点击“报验登记”弹出窗口,填写信息,获取验证码。

5.点击“确定”办理成功。

二、详细操作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登录方式详见下图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3.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输入报验信息,点击“查询”。

4.点击“报验登记”弹出窗口,填写信息,获取验证码。

5.点击“确定”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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