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办理流程
基本适用情形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基本办理流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 |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咨询电话:12366 |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3.填写“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页面填写相应必录项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表”后点击“下一步” 5.该事项无需上传附报资料,直接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 6.进入预览页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7.确定提交成果后,按照提示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大厅办理后续业务 |
二、详细操作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登录方式详见(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操作指引)
2.点击“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或直接在搜索栏搜“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3.填写“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1)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资料,纳税人必须填写纳税人什么和企业声明人,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相关的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信息,对应类型填写,没有的不填,必须填写份数、税额、逾期抵扣原因,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表”将详细的抵扣凭证信息填写,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填写信息必须与上一步填写的信息相符
5.上传附报资料
该事项无需上传附报资料,直接在“上传附报资料”页面点击“下一步”
6.进入预览页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进入预览界面,核对信息
核对信息正确后提交,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
7.确定提交成果后,按照提示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大厅办理后续业务
三、注意事项
1.可以暂存填写信息,再次进入后可以找回,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查询办理状态。
2.经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