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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发布时间:2021-04-20 17:22: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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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办理流程

基本适用情形

办理地点及电话

基本办理流程

1.认定并启用增值税税种的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2.咨询电话:12366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3.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4.填写票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5.进入“上传附报资料”上传相应资料

6.点击完结,票种核定申请完成。在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可在“待办提醒”中签收文书。

二、详细操作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登录方式详见电子税务局登录指引

2.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或直接在搜索栏搜“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3.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如纳税人从未下载“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则会弹出下载弹窗提示,点击“下载”;已下载过的纳税人不再弹出告知书下载提示。

4.填写申请表

1)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点击“增加”,填写需要核定的票种信息,如需增加或删除购票员,可在“已核定购票人维护”中修改删除或新增购票员。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办理方式选中“全流程无纸化”,点击“下一步”

  

5.上传附报资料

1)上传附报资料,“拍照上传”需要安装“手机APP客户端”

   

    (2)预览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弹出实名验证码提示,手机号码为实名登录账号的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短信验证码后输入并点击“提交”。

6. 点击完结,本次申请完成。在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可在“待办提醒”中签收文书。

点击黄字“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可查询、打印已提交的申请表,也可以查看事项办理状态,在税务机关受理前,您可以点击“撤销”来取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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