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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因户籍迁出本市或因多重户籍被公安部门注销本市户籍
发布时间:2024-08-05 17:58: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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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因户籍迁出本市或因多重户籍被公安部门注销本市户籍

【申请条件】

参保人因户籍迁出本市或因多重户籍被公安部门注销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费:
    1.户籍迁出本市、因多重户籍被公安部门注销本市户籍后,仍以本市户籍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深圳的居住登记信息、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2.2021年7月(含)之前深户迁至广东省内或广东省外或因多重户籍被公安部门注销本市户籍后,仍以本市户籍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2021年7月(含)之前的缴费记录的;
    3.2019年12月(含)之前深户迁至港澳台,仍以本市户籍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2019年12月(含)之前的缴费记录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单位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适用)》

2

2

身份证件

1

3

户籍迁出/注销证明

1

4

本人在深圳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

1


备注: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3.网上办理

“@深税”:是()否(√)

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是()否(√)

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是()否(√)

【办理机构】

社会保险费退费采取税务机关受理、初审,人社部门审核、退还的方式,具体审批结果由人社部门出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0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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