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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发布时间:2021-08-02 18: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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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电话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拨打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服务电话。

【办理机构】

各级纳税服务主管部门

【办理时间】

1.纳税人办理时限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依照相关法规答复纳税人。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2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3 发生电话咨询解答与税收政策不一致情况时,以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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