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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人才在这里大施身手
发布时间:2019-12-09 10:0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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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陈发清)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前夕,记者来到罗湖区税务局法制科,恰遇副科长张红萍在叮嘱法律实务兴趣小组成员认真准备普法宣传事宜。记者了解到,该小组全员均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青年干部组成,对内对外普法释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

据介绍,法律实务兴趣小组的6名成员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小组成员将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培养方案,通过参与普法宣传、行政应诉、规范执法等工作实训,以及涉税法律实务讲座、基层税收执法课题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处理涉税法律疑难的能力。经过近一年的实战锻炼,罗湖区税务局目前已逐渐形成一批具备法律和税务跨界融合潜质的专业人才。

在储备专业人才的基础上,罗湖区税务局充分发挥人才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做好税务干部队伍普法教育。记者在罗湖区税务局某税源管理科看到,兴趣小组成员之一的小郭正在着手梳理某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的相关法律依据。该科科长向记者笑言:“有小郭在,我们在工作中遇到比较专业的法律问题都习惯问问她,相当于有了一个行政法智库。”

据悉,前段时间张先生收到罗湖区税务局一纸行政处罚通知。因担心个人信用受到影响,张先生来到罗湖区税务局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在当面向张先生了解具体情况后,小郭发现焦点问题在于有关处罚能否适用“首违不罚”,以及处罚记录是否会影响到张先生的个人征信情况。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小郭向张先生详细解释了“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另外,按照规定,这次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征信不会产生影响。经过解释,张先生逐渐打消了疑虑,也对税务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罗湖区税务局以《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评价标准框架》为参照,以务实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努力打造法治建设模范工程,并在2017年成为首批获得全国税务法治建设示范基地的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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