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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完善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机制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7:12来源:中国税务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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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以往以工作汇报、党委会议题研究等形式代替会商,会商定位不准、目标不明、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行“面对面”专题会商,前不久召开市局党委纪检组会同市局党委专题会商会,积极探索完善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在会商会上强调,会商不是纪检组向党委汇报工作,而是政治会商、责任会商、问题会商,是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纪检组与党委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的短板弱项进行的一次政治“会诊”,党委委员要正确认识会商,自觉接受同级监督。

会商会前,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市纪委监委4次,并赴市纪委信息数据监督室学习市纪委监委智慧监督平台经验;赴福田区税务局、南山区税务局等17家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起草了有关制度规定。

会上,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5方面问题:一是同级监督力度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尚未有效打通,基层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弱问题。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还不够平衡,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不够,以案促改功夫不到,不能腐的笼子仍需扎紧、不想腐的自觉还要涵养。四是监督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纪检、稽查、督审、人事、巡察等部门联动监督的机制尚未形成闭环。五是监督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在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实现更加精准智能的监督方面还有待提升。据此,党委纪检组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健全党委和纪检组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构建税务机关和派出机构全覆盖纪检履责体系等8个方面22条意见建议,推动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同时,针对这22项工作事项,各部门主动认领、牵头落实,并在下次会商会上报告落实情况;党委办公室将其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考核考评处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整改落实地、见实效。

完善会商启动机制,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影响发展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系统性风险情况进行会商研究,有助于发挥系统带动作用,加强对基层单位会商工作的指导,完善全系统会商机制。下一步,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将紧紧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发挥会商会在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的积极作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推动“两个责任”更好贯通协同一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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