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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转型推动税收征管变革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5:45来源:中国税务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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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十四五”时期税收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意见》,将对税务部门继国税地税合作到合并之后,深入推进以合成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税收征管变革,具有关键的指导意义。

深刻理解数字化升级与“四精”的关系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意见》在第二部分“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既是推进“四精”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实现税收征管改革总体目标的基础保障。

围绕发票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是税务系统当前和未来5年的一件大事。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将进一步体现税收大数据这座“金山银山”的价值。通过内部数据充分挖掘与深化大数据共享应用,形成内外部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联通的税收大数据,并以此为基础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才能为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供智慧支撑与平台支持。要通过对纳税人缴费人全生命周期的行为分析与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纳税人缴费人端实现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和风险管理。要通过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记录、管理、考评,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要通过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精准推送,实现决策的智慧化,服务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最终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在“全国一体”大格局下强化设计

在《意见》落实过程中,地方单位要在“全国一体”大格局下,在站位、思维、设计上强化提升,提高改革行动力,落实好《意见》的措施任务,服务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大局。

强化《意见》落实的政治站位。把落实《意见》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整体布局、协调推进,增强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强化人民立场,树立“税企共同体”理念,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与纳税人缴费人建立良好、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强化高质量发展,把质量作为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竞争力,善用“小切口”推动“大提升”,打造税收高质量发展高地;强化依法治税,处理好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的关系,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以税收法治程度彰显税务文明程度。

强化上下一体的数字思维。强化系统观念,将智慧税务与税收服务、执法、监管各领域工作统筹谋划、深度融合,推动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要着力克服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三大症结”,推动税收治理从传统的粗放式向精细化、经验型向数据化、单兵式向协作化转变。形成“数字驱动”思维,遇到问题将向“互联网+”、大数据求解作为首选方案,强化统筹推进,以大局观念和协调意识,主动担当、主动协调。

强化智慧税务的顶层设计。围绕《意见》的整体目标,按照税务总局部署,重点聚焦“业务数字化、管理全留痕、监控无感化、服务不打扰”,对内革新理念、理顺职责、盘活数据资产、探索新技术应用,对外加强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充分整合挖掘各方信息资源,沿着税源管理到风险管理再到纳税服务的建设路径,进行一体化集成,建立全数字化的管理链条和控制链条,最终实现工作减负增效、操作规范智能、工作数据驱动、管理无感留痕,做到监控规范严密、决策科学精准、调度动态及时,推进智慧税务全面建设。

为探索智慧税务建设贡献深圳力量

深圳税务部门将在《意见》综合试点的范围内,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深圳精神,依托“科技之都”的创新优势,贯彻“统分兼顾、建用并重、人机结合、事人融合”的工作理念,重点向数字化要转型驱动力、向新技术要改革创新力、向互联网要服务生产力,为探索智慧税务建设贡献深圳力量。

向数字化要转型驱动力。在理念上,坚持数字驱动这一唯一出路、根本方向,树立统分兼顾、建用并重、人机结合、事人融合的转型理念,以多点突破带动全面转型。在管理上,统筹征管操作规范、征管制度、征管表单,强化业务跟踪,推进“基础管理+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立体化管理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征管格局。在数字化转型上,打造更加方便、友好、集成的数字化工作平台,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归集,提供“一页式”数据展现辅助业务处理,提供高效、精准、科学的决策参考和操作辅助;深化试点基础事项前移、窗口办税全面无纸化、网格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实现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突破。

向新技术要改革创新力。拓宽人工智能、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范围,持续探索先进技术与税务场景的创新融合,将人工智能应用到稽查、风险防控、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税务业务中,为税收决策提供智慧支撑。探索打造“税链”共治新生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横向与海关、公安、社保、法院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反哺强化出口退税和纳税人缴费人管理等场景效能;纵向联合深港合作区与联盟链成员,探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制落地,实现区块链应用的“研究-实践-推广-总结”的良性循环生态;单点探索与区政府、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合作,试点突破基础税源网格化管理,力求打造更丰富更多元的“链”上生态。

向互联网要服务生产力。构建以“@深税”掌上办税为主、以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协同、以税企直连定制服务补充的立体化服务格局;重点打造电子税务局3.0智慧版和国际版两个版本,建设税费线上服务体系“深圳版”;围绕“要素申报、智能预填、征纳互动、精准推送、无纸化办税、分类分级服务、视频办税、套餐式服务”8大类服务,促进办税缴费方式向数据预填、要素申报、业务联办转变,办税缴费渠道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实现流程简化取得新突破、服务效率达到新高度、办事体验迎来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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