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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推动涉税跨境业务办理更便利
发布时间:2024-11-13 15:14:00来源:南方日报【A05】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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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四方联席会议将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支持,更好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实现新发展。”1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在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第一次四方联席会议上说。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下称“四方”)达成建设高效联络方式、推进纳税服务协同、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人才交流培训等税务合作五项共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税务合作五项共识

助力大湾区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税收管辖区”的特点,内地与港澳的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和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合作,今年9月24日,四方税务部门在香港签署《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下称《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四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人制度,按照粤、澳、深、港的顺序,每年由各方轮流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深入研究大湾区建设中税收服务规则和协作机制对接融通等问题。通过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第一次四方联席会议,四方税务部门达成了税务合作五项共识——

建设高效联络方式。各方将指定具体联络人负责日常联系和内部协调工作,并由各方每年轮流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就落实《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和推动落实四方在税收工作中的重点任务。

推进纳税服务协同。积极响应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在扩大“湾区通办”服务地域的前提下,合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体验。

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及时分享各方重要税收政策及征管变动信息,帮助纳税人便捷获取大湾区内最新税收征管信息及三地税收政策变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涉税跨境业务事项办理更便利。

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聚焦跨境投资者各阶段差异化涉税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政策介绍,推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开展人才交流培训。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人才培养工作意见,依托“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等机构联合开展税收知识培训,拓展和分享税务管理经验,提升税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人才高地。

“税务合作五项共识的发布,将为粤港澳之间的合作提供更多机遇,共识不仅是税务部门合作的里程碑,也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提升税务服务质量的重要力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局长容光亮表示。

为更多跨境企业

提供高效税务服务

“希望接下来能有更多像‘湾区通办’这样的举措出台,有助于我们降低跨区域办税缴费的制度性成本。”珠光(广东横琴)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刘小涛对四方会议的未来很期待,“作为一家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很高兴能看到四方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未来跨境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办税效率进一步提高,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发展”。

会议成果发布后,不少像刘小涛一样跨区域经营企业的涉税专业人士高度评价四方会议在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方合作将进一步便利跨区域纳税人在大湾区办理税费业务,能吸引更多企业到大湾区投资经营。”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古伟华认为,“我们很多客户都同时在内地和港澳设立了分公司或子公司。四方税务部门的合作有利于粤港澳在不改变现行税收制度差异的前提下,打造多样化‘接口’模式,不断深化衔接对接层次,推动‘软联通’取得积极进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局长张鹏飞表示,接下来将按照此次会议共识,加强四方间的互学互鉴,联合开展政策宣讲、税法宣传,拓展常态化交流平台,合力化解税收协定适用准确性、转让定价合理性等争议,推动税务人才深入交流,共同打造高效便捷的“湾区通办”服务格局,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体验。“未来,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有可为,也必有可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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