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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涉税争议 罗湖区税务局为纳税人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1-06-21 14:29:26来源:南方都市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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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的税收到了,谢谢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电话那头,纳税人余先生的声音不复焦灼,高兴地确认了退税款到账的消息。电话这头,罗湖区税务局法制科的同志们也放下了心。这原本是余先生与前任职单位之间冰冷的争议,却在该局税务干部的努力下透出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的“温度”。

“化干戈为玉帛”

原来,去年底,余先生位于罗湖辖区的前任职单位为其补缴了任职期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导致余先生补缴当年个人所得税出现多缴情况,余先生认为前任职单位应当退还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但因双方存在劳动纠纷,退税进程迟迟无法推进,余先生为此忧心不已。

了解有关情况后,该局法制科立即联合有关科室与余先生原任职单位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并对原任职单位耐心地进行纳税辅导,告知其原任职单位应更正申报后提起退税申请。经过沟通,余先生原任职单位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向该局提交了退税申请,多缴的税款也顺利退回到余先生手中。余先生解了燃眉之急,一起可能发生的涉税争议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对不同类型采取分类应对措施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涉税争议,罗湖区税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彻底解决行政相对人问题为落脚点,认真研判涉税争议发生原因,对不同类型采取分类应对措施。

如果争议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瑕疵或不当的,该局立即启动主动纠错程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积极消除对行政相对人的不利影响。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因政策规定不够明确而存在一定争议空间的,该局一方面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执法存在的难点和堵点,争取明确业务执行口径;另一方面,该局还和行政相对人坦诚沟通执法现状,换位分析利弊,争取庭外解决问题。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有明确法律依据且执法程序不存在违法或瑕疵的,该局和行政相对人充分沟通,耐心对其进行政策辅导,争取行政相对人充分理解法律规定,以节约国家司法资源。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虽然不存在违法之处但行政相对人确实面临疑难问题且税务机关可以协助解决的,该局不拘泥于个案应对,而是主动作为,在摸清相对人面临的困境之后,充分运用税收征管权限,为相对人做好沟通协调和纳税服务工作,以期源头解决问题,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

在此原则指导下,该局近年来案件发生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发生的案件最终也得以妥善解决。2020年该局新发生的1件行政复议案件和3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以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或撤诉结案,争议分类解决的效果非常明显。

郭庆总会计师向记者表示,接下来,罗湖区税务局还将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引导税务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持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减少征纳矛盾,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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