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 12366热点问题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7: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