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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状态是已报验未反馈,经营合同已经到期,但经营活动还没有结束,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5-22 10:52: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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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纳税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完成需要延长跨区域经营合同日期的,对已开具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通过以下操作办理延期: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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